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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培训机构进校开展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09:00     作者:赵宏顺     编辑:蔡波     审核:马卫东     来源:     点击:

为规范校内培训市场,加强校内培训机构管理,构建“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升学就业为目标”的校内培训体系,根据《宿迁学院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开展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宿院继〔2024〕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培训机构。

一、培训机构参与征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营业执照、加盟的授权书(非加盟机构不需提供);

2.提供围绕大学生的需求开设的培训项目;

3.无社会不良行为被公安部门记录的(如:打架斗殴、偷窃偷盗、猥亵、买卖学员、代考枪手等,由培训机构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能够接受继续教育处的统一管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参与征集培训机构需递交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参加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培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师资和管理团队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开设班次及收费标准;

5.相关的管理制度;

6.培训业绩。

学校将结合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提供材料和现场机构介绍进行遴选(遴选时间另行通知),遴选入围后,按照管理要求统一组织培训机构进校有序开展培训。

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5日—12日;

递交材料地点:71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4201563  8420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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