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内培训市场,加强校内培训机构管理,构建“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升学就业为目标”的校内培训体系,根据《宿迁学院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开展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宿院继〔2024〕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培训机构。
一、培训机构参与征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营业执照、加盟的授权书(非加盟机构不需提供);
2.提供围绕大学生的需求开设的培训项目;
3.无社会不良行为被公安部门记录的(如:打架斗殴、偷窃偷盗、猥亵、买卖学员、代考枪手等,由培训机构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能够接受继续教育处的统一管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参与征集培训机构需递交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参加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培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师资和管理团队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开设班次及收费标准;
5.相关的管理制度;
6.培训业绩。
学校将结合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提供材料和现场机构介绍进行遴选(遴选时间另行通知),遴选入围后,按照管理要求统一组织培训机构进校有序开展培训。
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5日—12日;
递交材料地点:71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4201563 8420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