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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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教育处工作职责

(一)战略规划:立足行业趋势与学校整体规划,制定3 - 5年长期发展战略,明确部门在继续教育领域的差异化定位和发展目标,并细化为年度工作计划。

(二)资源统筹: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依据重点工作合理分配,保障招生、教学、培训等关键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积极拓展外部资源。

(三)合作拓展:与政府、企业、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洽谈合作项目,拓宽发展渠道,提升部门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质量把控:构建全面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教学策略,确保教学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二、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一)战略引领: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学校整体发展战略,明确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助学二学历等领域的发展定位与目标,细化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学院工作有序推进。

(二)专业建设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结合学校优势学科资源,优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制定专业建设标准与发展规划,组织专业论证与申报工作,推动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竞争力。

2.自考助学二学历:依据自考政策及市场需求,策划并开设具有吸引力的自考助学二学历专业。组建专业建设团队,负责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教学大纲编写等工作,确保专业设置符合自考要求与学生需求。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统筹安排面授、网络教学等教学环节。协调校内各教学单位,选聘优秀师资承担教学任务,开展教师教学培训与指导,提升教学水平。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通过教学检查、学生评教等方式,确保教学质量稳定提升。

2.自考助学二学历:按照自考专业考试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加强对自考助学班的日常教学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优化教学效果。

(四)质量保障: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考助学二学历制定质量标准与评估办法。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符合社会需求与行业标准。

(五)学生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考助学二学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关注学生学习与生活情况,提供学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招生与就业指导: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考助学二学历的招生计划与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吸引优质生源。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收集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提高学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三、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

1.行政统筹: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收发、行政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印章管理、教职工考勤等。

2.协调沟通:协调内部科室工作,解决矛盾问题,协助做好校外教学点管理、协议拟定、费用测算划拨等工作,负责接待服务及协调。

3.制度完善: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优化。

4.办公保障和财务管理:负责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护、年度预算制定、财务审核和报销等。

)教学管理科/培训科

1.教学管理:制定与修订教学大纲,拟定开课计划,协调教学资源分配;建立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监控教学过程;负责教材采购、教学档案整理、网络资源和教学平台管理;协调教师选聘、工作量统计与酬金核算,分配教学任务;指导校外教学点教学工作并定期巡查。

2.学籍管理:负责新生信息审核和注册,学籍信息采集与更新、查询与维护,成绩录入与统计、归档与查询,学籍异动申请审核和手续办理,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证书制作与发放。

3.培训管理:开展市场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引进和签订培训项目合同;监督培训班日常教学,建立质量评估标准;负责培训项目经费核算和入账,证书办理和发放。

学生管理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1.招生录取:制定招生规划、计划与策略,开展招生宣传与推广,建立咨询服务体系,组织生源与招生录取,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2.自考管理:制定并执行自考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制定教学计划,选聘教师并评估教学质量,负责考务管理、考籍与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

继续教育处/学院服务教学工作承诺

继续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是专门负责继续教育的办学机构,同时代表学校对全校的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行使管理职能。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为了更好地迎接本科合格评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为广大师生的工作与学习更好地保驾护航,特向全校师生和教职员工做出如下承诺:

一、信息公开

在部门网站等公开媒体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以及办事流程等;依法对教学管理工作中需公开的事项进行网上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

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并公开每个科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答复询问事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事项,要立即承接,负责到底;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地点)或人员姓名。

三、限时办理,高效快捷

对所承接的工作事项,首先被告询问的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其办理的手续及所需材料,按照制度和程序及时一次性办理,不推诿,不拖拉。确实不能办理或给予否定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同时,以热忱的态度对待工作和办事人员,做到用语文明,待人亲切,倾听耐心,解答仔细,办理认真。

四、公开投诉与监督电话

公开投诉与监督电话:84200680,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来访,受理师生意见,并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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