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各学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宿迁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经本人申请、我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现对倪盟朝等学生转专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3月19日
公示方式:宿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蔡老师联系,电话:052784205123。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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